一、读者对象 湖北大学图书馆的服务对象包括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与本校有协作任务的校外人员。读者凭校园卡或有效期内的校园临时卡进入图书馆,并按规定使用。
二、注册资格 凡我校教职员工和在籍研究生、本科生、继续教育学生以及进修、短训的师生均有资格成为湖北大学图书馆读者。
三、办理方法 (一)凡在校固定编制教职员工凭本人工作证在图书馆二楼总还书台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有效期为10年。 (二)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各类学生,由教务处负责提供学生(含新生)信息,由图书馆技术部为其校园卡自动注册,成为我馆读者;注册有效期至毕业止。 (三)在籍研究生由研究生处负责提供研究生(含新生)信息,由图书馆技术部为其校园卡自动注册,成为我馆读者;注册有效期至毕业止。 (四)进修生、继续教育学生、函授生、社会读者,采取自愿的原则,按我馆相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四、注销手续 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出国、博士后离站、进修结业等)须还清所有外借书刊,在总服务台办理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读者校园卡芯片中存有持卡人的个人和资金信息,不要互相借用。如使用他人校园卡入馆,一经发现将暂停该卡的使用权限;如需重新开通,须校园卡持有者本人来馆说明详细事由方可。
(二)读者对校园卡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挂失。校园卡遗失后未挂失所造成的后果,由丢失者本人承担。因遗失须重新申办校园卡的读者,到校园卡管理中心遵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并持新卡到图书馆二楼总还书台进行注册认证。
六、读者向图书馆申请办理相关注册即认为承诺遵行本办法,作为读者与图书馆就合理使用图书馆资源所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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